| 早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就已经感触良多,想动手写读后感,却一直手懒。今天正好有心情,就写下了这篇早就该写的读后感。
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法庭是如何判决辛普森,也不是“氢弹秘密”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更不是那些没有恶意、只因误闯私宅便无端地成为枪下鬼的冤魂,而是美国这个国家的思想与理念。
我想,美国建国的根本,宪法的根本,并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人是自私的”这一思想出发。
比如说美国的总统制。正是因为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人是自私的,人是会被权利异化的。华盛顿是个好人,但总统却不一定都是好人。因为人都有私欲,特别当一个人面对这么大的权利时,就连一个好人都难免生坏心。所以总统是靠不住的,总统的权利是需要有法律、机构去协调、去制衡的。
再比如说《家是一个城堡》与辛普森案中折射出的美国价值观。宁愿放走99个真凶,也不冤枉1个好人;宁可开枪射死99个没有恶心、只不过是忘了在拜访前打声招呼的邻居,也不愿让1个图谋不轨的人进入我的“城堡”。
美国是没有太过强烈的集体主义的。不对,与其说没有,不如说他们有太过强烈的个人主义,以致集体主义被挤到了一边。他们自有他们的逻辑:没有个人,何来集体;个人利益不能被保护,集体利益又怎么能不受损害?所以八个士兵可以为了去救一个名叫瑞恩的大兵全体壮烈牺牲。这就是美国的逻辑,这就是美国的价值观。
反观中国,不用多说,众所周知的是,中国向来就有强烈的集体主义。也许是因为中国2000年的封建残余,让中国人骨子里需要一个“皇帝”,让百姓们单纯地呼唤一个“父母官”,又或者是在抗日中全民为了抗战牺牲小我这种主流意识一直被过多地称颂,这种的确壮美、的确伟大的集体主义占据了绝对优势。但当集体主义被个人滥用,当集体主义成为个别人牟取私利的借口与工具,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杰弗逊与马歇尔大法官的远见与智慧,从而怀疑共和国建国者们的单纯与天真。
建国者们坚信(又至少表现得很坚信),共和国是马克思主义指导的,与以往一切封建主义制度都不一样,共和国的政体会完美地运行,至少绝不出现以权牟私的情况。农民代表们怎么能剥削农民百姓的利益呢?他们以为集体主义无论是从经济学的功利角度还是从历史的高度看来,都是无可非议的。可是他们没想到,当一小部分人掌握了孰为集体主义的评判权、谁掌握了权利后,集体主义早已变味。当最初的农民成为打下江山的功臣,当这些农民的后代享受了权力带来的甜头后,他们已经不再是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单纯农民了,这时,他们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太子党。
建国者们太相信人性,太相信成分,在建立制度的同时并未考虑过需要对全力加以牵制。没有一个根本的制度保证,中国的官僚作风、贪污腐败大行其道。以至于低估了贪欲的邪恶。于是乎深圳地区一个小小的国土局局长可以把在模考中从来上不了一本重点线的女儿送进北大,于是乎一贯在台上大骂关员贪腐放私的前深圳总海关关长赵玉泉可以成为日后的阶下囚,罪名正是贪污。
说回书本身,作者林达在忧虑的,也许是美国人为了实现他们的价值观付出的代价,也许是和我一样,在看到美国的制度后对中国生发出不同寻常的忧虑。不管他在忧虑什么,中国人都该在国力猛增的今天,反思我们的制度,反思我们的民主进程,反思那些历史的遗憾给今天的我们留下的弊病。 |